生孩子公司不发工资合理吗


不合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 , 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 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 , 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 ,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 ,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 由用人单位支付 。
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 , 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 , 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 ,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生孩子公司不发工资合理吗】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 , 造成女职工损害的 , 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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