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sAg阳性者如果肝功能不正常,即正在发病(肝炎),当然暂时不能结婚,应等到乙肝“基本治愈”后,即临床症状消失、肝功能完全正常后6个月以上才能结婚 。已确诊为肝炎肝硬化的病人,原则上不应结婚,勉强结婚对男女双方及下一代均为不利 。
对肝功能正常且稳定的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及肝炎后恢复期HBsAg携带者,结婚前双方应抽血检查肝功能和“两对半”,如双方HBsAg均阳性,但肝功能正常,可以结婚 。如另一方“两对半”全部阴性,则应在结婚前接种乙肝疫苗,待产生乙肝表面抗体(抗HBs)阳性后再结婚为好;如另一方血清中乙肝表面抗体(抗HBs)已阳性,说明对乙肝有了抵抗力(具有免疫力、不会再感染乙肝病毒了),则可以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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