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存在事实婚姻吗


婚姻法存在事实婚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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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法当中并没有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 。事实婚姻 , 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 , 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 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 , 并且符合我国结婚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结合 。在1994年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 , 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 , 其婚姻关系无效 , 不受法律保护 。在该条例施行之前 , 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 , 一方起诉“离婚” , 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 , 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因此 , 我国现行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 , 事实婚姻不具备婚姻的效力 。
符合结婚实质性条件的男女 , 以终生共同生活为目的 , 应该补办结婚登记以确立夫妻关系 。否则 , 双方共同生活的行为 , 将被视为同居关系 , 不受婚姻法的保护 。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 , 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婚姻法存在事实婚姻吗】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 , 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 , 其婚姻关系无效 , 不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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