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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首付款应该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 , 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 , 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 , 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 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怎么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 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 , 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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