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订金和押金有什么不同呢


定金订金和押金有什么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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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订金和押金有什么不同呢】有下列区别:
1、性质不同 。定金担保所产生的只有债权,不具有物权的效力;押金则属于担保物权的范围 。
2、设定人的范围不同 。定金担保的设定人限于被担保的主合同之当事人,定金不得由合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设定,定金担保是合同债务人的自己担保;押金的设定人可以为合同债务人,也可以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 。
3、限额不同 。定金的数额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但其约定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而押金的数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无数额上的限制,当事人约定的押金,可以高于或者低于主合同的标的额 。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89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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