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检查的项目包括哪些?

婚前检查是优生优育的首要前提 , 父母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 才能孕出健康的宝宝 , 这也属于怀孕注意事项中的一项 。近些年来 , 婚前检查越来越受人们的重视 , 不过这检查的项目包括哪些呢?可能还是有一大部分的人尚不太清楚 , 下面就介绍一下男女婚前检查所包含的项目 。
【婚前检查的项目包括哪些?】婚前检查内容有:
1、男女双方的体格检查、智能和精神状态检查 , 有无多发畸形及先天性异常 , 有无明显生理功能缺陷 。特别注意男女生殖器畸形及功能 , 如男性的隐睾、睾丸下降不全、尿道下裂、包茎;女性的处女膜闭锁、先天性无阴dao、阴dao纵隔等 。对女青年一般不进行阴dao检查 , 不会损坏处女膜 。
2、化验、X线、B超检查 。
3、家系调查:了解男女双方是否属于"近亲" , 本人、父母、祖父母及外祖父母三代直系亲属的病史(包括遗传病) , 男女双方三代旁系近亲的遗传病病史(包括精神病史)及发病情况 。检查后 , 医生根据结果 , 必要时进行会诊、讨论 , 对当事人的婚姻和生育问题给予分类指导 , 并且提出相关意见供双方认真考虑 。
通过婚检 , 可以得到如下这样信息:
1、不应结婚的对象:
1)严重的遗传病患者和先天畸形 , 如精神分裂症、先天性痴呆、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肌强直等病 , 且不说他生活不能自理、影响婚后生活 , 更严重的是能够把疾病传给后代 , 遗患无穷 。
2)患有无法矫正的生殖器官畸形 , 不能进行正常性生活者 。
2、不宜结婚的对象:男女双方的近亲中都有人患同一种遗传病 , 这主要指隐性遗传病和某些多基因遗传病 , 如先天性聋哑、全身性白化症、精神分裂症、克汀病等 。因为尽管他或她本人并无病态 , 但却可能都是某一遗传病致病基因的携带者 , 结婚所生子女出现病态的可能性极大 , 但如果他们分别与正常人结婚 , 则会大大降低下一代的发病率 。如果坚持非结婚不可 , 最好不要生育 。
3、暂缓结婚的对象:
1)可以矫正的生殖器官畸形待手术后再结婚
2)患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活动期 , 如严重心脏病、肺结核、急性肝炎 , 因婚后可能导致病情加重或传染给对方 , 应待病情好转或脱离隔离期后再结婚 。(3)患性传播疾病尚未彻底治愈的不宜马上结婚 , 否则不仅可通过性行为传染给对方 , 在发生妊娠后对妊娠及胎婴儿的影响也很大 , 易导致异位妊娠、流产、早产、死胎、先天性感染、围产期感染、产褥期感染等不良后果 。胎儿在宫内或分娩时受感染 , 可在出生后或几个月、甚至数年之后出现症状;有的病原体宫内感染可致先天性畸形 。产妇由于妊娠期免疫功能降低 , 导致的并发症常常十分严重 , 危及生命 。梅毒的危害特别严重 , 早期梅毒几乎100%传给胎儿 , 造成50%的流产、死胎或新生儿死亡 , 50%的先天梅毒患儿 。而一些病原体如沙眼衣原体、单纯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的感染在孕期难以诊断与处理 , 带来很多麻烦 , 因此预防发生是首要的 。
4、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1)我国是乙型肝炎的高发区 , 查出病毒携带者即乙肝表面抗原阳性高达20% , 当同时有"大三阳"或"小三阳"时 , 表示有传染性 , 特别是e抗原阳性说明病毒复制活跃 , 传染性强 , 如无血清转氨酶升高及其它肝炎症状 , 无需刻意追求转阴治疗 , 但要求对方注射乙肝疫苗预防感染 。女方有"大三阳"或"小三阳"时 , 怀孕后往往会将乙肝病毒传播给胎儿 , 在怀孕的第七、第八、第九这三个月最好分别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200IU , 新生儿出生24小时内及半月后分别也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200IU , 并同时注射乙肝疫苗 , 这样可以阻断95%以上的母婴传播 。
2)一些遗传病患者或家史阳性者 , 婚姻可不受限制 , 但在考虑生育时要知道这种遗传病是以什么方式传递的?生育风险如何预测?如何预防?要做哪些诊断和治疗?需去专门的遗传门诊咨询 。
现实生活中 , 因婚姻带来的终身痛苦 , 给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 , 其中大部分原本是可以避免的 。我们应以科学的负责任的态度对待婚姻大事 , 主动自觉地参与婚检 , 在迈入婚姻殿堂之前 , 剔除掉可能发生不幸结果的因素 , 掌控好自己的婚姻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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