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 诚实信用 , 互惠互利的原则 , 经双方共同协商 , 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水产品原料原产地XX:1、大带鱼数量430 吨规格500g以上/条,单价X元/T,计人民币X万元 。2、中带鱼数量150吨规格200g-500g/条,单价X元/T,计人民币X万元 。3、大鳗数量X吨规格1500g/条以上,单价X元/T,计人民币X万元 。合计人民币X万元 。
第二条:甲方必须保证原料的鲜度、质量 , 交货时间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地点:XX  , 如原料不符合质量要求 , 乙方有权退货 。
第三条: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汇款方式支付 。X年X月X日前先预付定金10% , 余款在鱼货验收合格 , 交货前付清 。
(甲方开户行:XX    帐号:XX)
第四条:违约责任 , 甲、乙双方有一方当事人发生违约 , 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
第五条: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时发生争议或纠纷 , 应本着双方协商解决 , 协商不成 , 当事人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 。
第六条: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 , 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以达成补充合同 。
第七条:合同一经签定具有法律效力 , 不能因销售市场及价格因素变动而解除 。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 , 甲、乙双方各二份 , 合同经双方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
 
 
单位盖章(甲方)                            单位盖章(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水产品购销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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