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有哪些法律程序
【诉前财产保全有哪些法律程序】
诉前财产保全法律程序如下:
1、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提供财产线索;
3、担保;
4、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
5、解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推荐阅读
- 药膳养生菜谱大全 保健养生的药膳汤
- 分红保险交满怎么退保
- 香蕉能放冰箱保鲜吗
- 老黄瓜怎么保存时间长
- 保育院是什么
- 保障航班是什么意思
- 保湿喷雾可以托运吗
- 保湿喷雾什么时候用
- 保湿喷雾用在哪个步骤
- 保湿喷雾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