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本简介

沈家本(1840—1913),字子淳,别号寄簃,清末官吏、法学家 。新法家代表人物 。浙江吴兴(今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竹墩村)人 。历任天津、保定知府,刑部右侍郎、修订法律大臣、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资政院副总裁等 。沈家本精于经学和文字学,继承了我国学术传统中宝贵的考据方法和求实精神 。著有《诸史琐言》 。沈家本还主持制定了《大清民律》、《大清商律草案》、《刑事诉讼律草案》、《民事诉讼律草案》等一系列法典同,重视研究法理学,建议废止凌迟、枭首、戮尸、刺字等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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