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讨债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 , 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有: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 , 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 , 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
2、有保证人保证的 , 应提供担保书原件 , 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 , 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
3、有抵押物的 , 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 , 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等 。
【法律依据】
【起诉讨债提供的证据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 , 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 , 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 , 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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