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宜爱简介

张宜爱(1912─2002),安徽省六安县人,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61年晋升为少将军衔 。“文革”中上海警备区副司令员,参与了上海未遂暴乱 。198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犯有反革命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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