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破产财产分配裁定不服怎么办
【对破产财产分配裁定不服怎么办】对破产财产分配裁定不服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 。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起10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 。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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