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发票掉了怎么办

如果房屋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是可以补办的,补办丢失维修基金专用收据程序:

1、到维修基金窗口,补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 。
【维修基金发票掉了怎么办】2、到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 。
3、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维修基金窗口,并附带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然后,窗口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 。
4、补办时间为20个工作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 。

维修基金发票掉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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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怎样的?根据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
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
哪些情况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是用于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 。公共部位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储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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