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遗失物法律规定是什么
拾得遗失物法律规定,依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
第一百一十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
第一百一十三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
【拾得遗失物法律规定是什么】第一百一十四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 。
推荐阅读
- 法律规定拘役的对象包括哪些
- 借款条怎么写有法律效力
-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做生意的欠条该怎么写
- 孕妇工作受法律保护吗
- 车库个人转让合同有没有法律效益
- 香港法律与大陆法律区别
- 司法考试主观题总分是多少
- 微保买车险受法律保护吗?
- 胁迫结婚胁迫方要负什么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