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管理机构之茶马司

 茶马司[Tea-horse department] 简称“茶司” 。官署名 。宋以后专掌茶马贸易的机构 。宋代始置 。初为茶场司与买马司合称 。
熙宁七年(1074)始置官管理成都收买茶货 , 以供秦凤熙河路买马之费 , 遂置茶场司 。元丰四年(1081)合二司为一 。庆元六年(1200)以提举茶事兼理马政 , 改称都大提举茶马司 。嘉泰三年(1203)复分二司 。
凡市马于边区则以茶交易 。置都大提举及主管、同主管官 , 许其自置僚属 。明初沿置于秦州(今甘肃临夏)、洮州(今甘肃临洮)、河州(今甘肃天水)、雅州(今四川雅安) , 管理同少数民族地区茶马交易 。设司令、司丞领其事 。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令 , 以河州兼管 。三十年曾改秦州为永宁(今四川叙永)茶马司 , 后复旧 。清代于陕西、甘肃、云南等地设置茶马大使 , 掌茶马交易事宜 。
茶马司主要职能为“易马赏番” , 定期招番互市 , 严禁通番私易 , 将每年以茶易马数造册上报朝廷 , 并把所市马依例分于边卫骑操或苑马寺牧养 。《明会典茶课》:“明制茶课凡中茶有引由 , 出茶地方有税 , 贮放有茶仓 , 巡察有御史 , 分理有茶马司、茶课司 , 验茶有批验所 。”
【茶管理机构之茶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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