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属于谁

【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属于谁】
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 , 其成员只有使用权 , 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 , 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 。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 , 国家不征农业税 。自留畜也归牧民所有和支配 , 在各地规定的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 。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 , 不得随意侵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 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 , 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 属于集体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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