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 , 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 , 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 。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 , 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 , 扒窃的 , 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 , 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 , 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 , 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 , 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 , 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 , 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
【团伙盗窃罪的立案标准】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 , 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 , 立为重大案件;
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 , 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 , 立为特大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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