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基数和工资关系


关系如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第十七条:
【公积金基数和工资关系】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 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 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不可能按40%的缴交比例交纳公积金 , 国家规定在5%到15%之间 , 超过法定最高缴存比例和基数的 , 要依法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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