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162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诉法162条的内容是什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 , 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 , 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 , 应当记录在案 , 随案移送 , 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