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当前对陶瓷制品的分类方法

各国当前对陶瓷制品的分类方法在日本历来存在着对窑业制品的不同分类方法,比较常见的是参照西方的分类方法而简单分作土器、陶器、炻器、瓷器 。其主要区别在于:
1、土器与陶器的坯胎多渗水,但土器无釉,陶器多有釉,所以能不渗水 。
2、炻器与瓷器的坯胎虽然都不渗水,但炻器多无釉,胎不透明,瓷器则有釉,而且坯体略为透明 。
3、土器与炻器的坯胎多有颜色,陶胎则有各种颜色,瓷胎大多为白色 。
【各国当前对陶瓷制品的分类方法】日本使用的这种分类方法,主要是在明治维新以后大抵仿自法国 。而法国除上述的布莱等人的分类法外,早在1844年布隆奈尔(Brongnairt)就曾按照陶瓷坯质、硬度及透明度的不同发表过一种分类法,成为陶瓷分类的嚆失 。
至于苏联,同样在使用着类似的分类方法,而且有的更为简单 。即按照坯胎在烧成上的特性基本上分作陶、瓷两大类,然后在此基础上再复分为若干亚目 。特别强调瓷器的特征是具有致密的、烧结的、不渗水和不透气的瓷胎,其断面带有贝壳光泽而不粘舌头 。陶器与瓷器的主要区别,在于后者具有白色的、半透明的瓷胎 。
这些以烧成陶瓷后出现的结构状态为基础的分类方法,多有一定的局限性,是需要用其它方式来弥补不足的 。例如看透明度到一定厚度就要受到限制 。而且还有到什么程度才算透明,或到什么程度才算不吸水等一系列问题 。举例来说,我国古陶瓷中著名的“定窑”制品胎质洁白,声音铿锵,听起来非常清脆,虽然坯体一般很薄,但是透明性却丝毫没有 。又如至今未断烧制的“龙泉窑”青瓷一般多是褐色胎,而且坯体较厚,又无透明性 。这两种世界闻名的古瓷虽不吸水,然而按照国外标准,只能放入“陶器”(Faience 或china)或“炻器”(Stone ware)之列 。而实际上如此划分的结果,不仅我国历史文献要重加修改(例如晋人所谓“缥瓷”,唐人所谓“内丘白瓷”,宋人所谓“真定红瓷”等),而且连日本文献中所谓“青瓷”以及“造瓷器生”之类的名称也同样成了问题 。
除了以坯体中的玻璃相和吸水量来划分陶瓷的方法外,有的国家为了避免其界限不易划清的缺点,曾试图采用其它分类法 。例如美国窑业协会陶瓷命名委员会在1950年发表的陶瓷分类方法中,对于陶瓷曾作了具体规定 。共分作瓷器(Porcelain),半瓷器(Semi-Porcelain),陶器(china),半陶器(Semi-china),炻器(Stone ware),土器(Earthen ware)等六大类 。其中关于瓷器与陶器的解释是:
1、瓷器(Porcelain):坯胎内含有玻璃相的窑器,不论釉之有无,釉与胎一次烧成,坯胎吸水量为0~0.5% 。
2、陶器(china):坯胎内含有玻璃相的窑器,先烧成素胎,然后挂釉,再用同样温度或较低温度烧成,坯胎吸水量为0—0.5% 。
如此看来,他们把瓷器与陶器的主要区别放在一次或两次烧成的制作方法上 。这个方法似乎简便易行,但只用来划分现代陶瓷还可,而对于历史悠久、品类繁多的我国乃至朝鲜、日本等古陶瓷来说,却不完全适用 。因为所谓先用高温烧成素胎,然后挂釉再次烧成的作法,古代东方几乎是没有的(例如我国宋、金时期的“加彩”,以及明、清时期的“釉上彩”的作法与此说也不尽相同 。)
总之,初步可以得出这样的概念,即在国外当前对于窑业制品的分类大体分作二至六大类(苏联二类,欧洲及日本四类,美国六类) 。而其中比较常见的主要是四分法:土器:胎有吸水性,有釉;陶器:胎无吸水性,色胎;炻器:胎无吸水性,白胎有透明性,有釉;瓷器 。
目前我国陶瓷工业方面也基本上使用这种分类方法,并且加入了“特种陶瓷”一项而成为五大类 。但在文物考古方面则比较侧重于陶、瓷两大类的划分方法 。而矛盾的症结主要在于如何理解“瓷器”标准与如何看待古陶瓷的问题上,这一点还有待进一步加以探讨和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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