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是多少
对于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多少问题,没有确定的数额,在进行赔偿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无过错方精神损害的程度 。(2)过错方对子女、老人等其他家庭成员造成的损害 。(3)过错方的过错程度,过错的种类,结合动机、行为的手段、情节的严重性等 。(4)过错方对家庭贡献的大小,双方健康程度、经济状况及经济收入 。(5)婚姻续存期间长短,无过错方的年龄大小,无过错方再婚的可能性 。(6)无过错方住所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法院会综合上述因素,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是多少】【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推荐阅读
- 盛夏养生调养需注4要素
- 离婚调解协议达成后可以反悔吗
- 什么是科学怀疑精神
- 神经衰弱、困倦无力,教你自我按摩振奋精神!
- 夫妻离婚网签合同更名怎么办
- 离婚再结婚会有记录吗
- 离婚后房子有贷款可以更名吗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离婚
- 苏心宁离婚后以为交到100分新欢 男友妈妈尴尬1句话泄密
- 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可以领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