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的区别


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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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的区别】质权: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享有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
抵押权: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
留置权:指债权人享有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对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予以留置,并就该动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
留置是法定担保,抵押和质押是约定担保 。法定担保优先于约定担保 。质押,留置是移转占有,而抵押是不移转占有 。留置担保的是动产,抵押担保的是动产和不动产,质押担保的是动产和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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