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益诉讼的特征有什么呢
环境公益诉讼的主要特征有:
1、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具有特殊性 。环境公益诉讼的发起者不一定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
2、环境公益诉讼目的具有特殊性 。环境公益诉讼的目的是维护环境公共利益 。
3、环境公益诉讼具有显著的预防性,同时兼具补救功能 。环境公益诉讼的提起及最终裁决并不要求一定有损害事实发生 。
只要能根据有关情况合理判断出可能使社会公益受到侵害,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4、环境公益诉讼可以是针对民事主体,也可以是针对行政主体 。一般民事主体是指由于在社会生活经济活动中对环境造成破坏或损害即可以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对象 。
【环境公益诉讼的特征有什么呢】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推荐阅读
- 环境承载力和环境人口容量的区别
- 彩虹鲨为什么会躺着
- 环境艺术设计能考二建吗
- 海螺的养殖
- 角蛙冬眠需要什么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牵牛花的特点生活环境数量各是什么 关于牵牛花的特点生活环境数量
-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专业学什么 好就业吗
- 什么情况下连带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 福禄考怎么修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