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户口怎么办
【法院判决离婚后户口怎么办】
如果法院已经判决离婚 , 依法是可以将户口迁走的 。如果对方不给户口簿 , 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移 , 经派出所民警多次通知对方后 , 对方还是拒绝的 , 派出所可以将户口直接给当事人迁走 , 然后在户口底簿中注明即可 , 公安部是有专门规定的 。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 ,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 领取迁移证件 , 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 , 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 , 学校的录取证明 , 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 , 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 , 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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