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少个月
【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少个月】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
第二十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
推荐阅读
- 离婚时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
- 宁波失业金领取标准
- 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 扣分可以拿别人的驾驶证去扣吗
- 怎么减肥最快
- 失业金有领取期限吗
- 羽绒服有褶皱如何处理
- 土木工程可以考什么公务员
- 信用卡申请失败后一个月后再申请可以吗
- 房贷可以在哪些银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