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释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释义】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中主要的意思是,任何公民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会受到相关的处罚 。比如,任何公民只要涉及殴打其他公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就会受到五日到十日之间的拘留处罚,并且还会处二百元到五百元之间的罚款;如果行为人,涉及结伙殴打、伤害其他公民,或者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也属于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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