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回避的决定有哪些规定
刑事诉讼中关于回避决定的规定有:
【刑事诉讼法回避的决定有哪些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 , 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 , 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 , 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 , 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 ,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
推荐阅读
- 孩子的脏衣服怎样才能洗干净
- 画素描时炭笔软中硬的各种用途
- 钓鱼的2号漂是什么意思
- 如何解封房产
- 有谱么里面的谱怎么看
- 大数据威力的来源包括哪些
- 挂伞伞粒怎么用
- 赠刘景文古诗的意思注释 赠刘景文译文及注释
- 做法简单的美味家常菜做法
- 吃鸡游戏的心悦悦享卡怎么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