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有权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谁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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