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离婚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呢
第一,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第二,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三,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
第四,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管辖原则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应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 。
【法律依据】
【军婚离婚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推荐阅读
- 两地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 向善的语录
- 一路向前莫问前程什么意思
- 离婚财产中银行存款怎么分
- 沟渠里的积雪朝哪个方向化的快
- 老年人脑萎缩表现有哪些
- 妻子怀孕期间丈夫出轨可以离婚吗
- iphonex自拍反向能改吗
- 离婚时约定债权复婚后能否讨要
- 单方面能否要求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