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


剥夺政治权4的期限 , 具体包括四种情况:
【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 同时执行 , 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 。
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 为1年以上5年以下 。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 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 ,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 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 , 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 同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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