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多久
【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多久】
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 ,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 , 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 , 经调查核实后 , 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 , 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 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 可以延长六个月 。
推荐阅读
- 被抢注域名商标的该怎么办
- 抢注商标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 诉讼离婚需要答辩状吗
- 申请商标要注意的问题
- 商标法确立了哪些主要原则
- 法院不再受理商标争议吗
- 好听的商标名字大全 好听的商标名字精选
- 欧洲国家的商标是否有实质审查
- 商标注册成功的技巧
- 商标申请受理更正是否要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