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医事制度

中国医药发展至今已经有了几千年的历史 , 其内容经过不断地实践补充 , 如今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完善与发展 , 而有了医疗这一行业 , 也就要制定一系列的制度来进行管制约束 , 主要包括古代医学行政管理、医学教育、分科及考核升迁等几个方面 。
 
古代的医事制度主要是从周代开始确立 , 之后经过不断地演进 , 到了唐宋时期已经逐步完备 , 随后在清朝 , 已经基本上相互袭无重要变迁 。
 
· 清朝医事制度
清代 , 太医院 , 有院使、左右院判 , 掌医政及医疗 , 下有御医、吏目、医士、医员(司医疗);医生、切造生(司加工药剂)等职 。 历朝员额增减不一 。 太医院太医都以所业专科分班侍值 。 此外也受委承担王公大臣、国外使者、 驸马、军营、监狱、 试场的医疗及辨验药材等工作 。 太医院职官的升补和告退也有明确的管理规定 。
 
顺治十年(1653)设御药房、隶太医院 , 管理药物的采办、贮存和配制 。 侍值内府设东、西御药房 , 西药房归院使、院判及御医、吏目 , 分班轮值 , 东药房则归御医、吏目及医士 , 分班轮值 。 清代无惠民药局的设置 , 而有地方性的官办社会抚恤机关 , 如育婴堂、普济堂、养济院等 。 清末在资本主义民主革命的压力下 , 政府体制作了革新 , 民政部内设卫生司 , 郎中为最高官职、员外郎次之 , 下有主事、小京官、医官等职 。

清朝的医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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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制度
清代因明制 , 而太医院内设教习厅 , 分作内、外教习 , 内教习以太监为学生 , 外教习则教授医官子弟 。 1840年以后太医院经费不足 , 医学也近乎消亡 。 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新医学 , 略仿各省学堂的章则 。
 
—医事考核
清代 , 太医院学生由医官子弟保送 , 学习三年期满 , 由本院堂官在所学课程中出题考试 , 合格者经礼部复核录取的为医士 , 未被录取的继续学习 , 可再试 。 凡学习一年以上 , 经三次季考名列一等的学生 , 遇太医院食粮医生缺额 , 可呈礼部递补 。 还规定 , 每届寅、申年 , 吏目以下各员生由太医院院使、院判合同礼部堂官会考一次 。 成绩为一二等者 , 如无过犯 , 依次递补 , 三等者原职不升转 , 四等者罚停会考一次 , 不列等者革职 , 发回教习厅学习 , 下届可再考 。 民间习医者 , 令其学习《内经注释》、《本草纲目》、《伤寒论》 , 医理精通者 , 呈报巡抚 , 发给证书赴太医院考试 , 成绩优良者授以吏目、医士 。 年老不能赴京者 , 留为本省教授待考 。 清末有了西方近代医学堂 , 举行留学生考试 , 内有医学一门 , 及格者有医科进士之称 。
【清朝的医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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