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故意不签合同有什么后果
【员工故意不签合同有什么后果】
劳动者“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 , 我国法律有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 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 ,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 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 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 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但用人单位如果有证据证明未能签订劳动合同责任完全在劳动者 , 就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 但因用工已超过一个月 ,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 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推荐阅读
- 劳务派遣 员工有婚假吗
- 持刀行凶未遂怎么判
- 上市公司倒闭员工的工资能拿到吗
- 员工在外设立同种类公司怎么办
- 如何粘贴报销单
- 被员工告到人社局后果有哪些
- 员工预借差旅费会计分录
- 员工旅游住宿费会计分录
- 员工聚会的娱乐费的会计分录
- 企业员工需要遵守的法则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