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报时限要求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法律依据】
【工伤申报时限要求是多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推荐阅读
- 如何在企业中申报个人所得税
- 上月未开票收入本月开票如何申报
- 在我国一般工伤鉴定去哪里做
- 劳动合同法工伤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 工伤后期治疗费怎么办
- 个税未申报罚款多少钱
- 工伤人损十级伤残会赔偿什么项目
- 劳动者工伤鉴定多久能做
- 劳动者熬夜衰老算工伤吗
- 企业劳动者如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