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通知金的劳动法中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对支付代通知金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代通知金的劳动法中是怎样规定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推荐阅读
- 英国脱欧对黄金的影响如何 原来影响这么大
- 青金石怎么看好坏 青金石好坏怎么区分
- 新买的大金刚怎么清洗,新买的大金刚怎么清洗保养
- 梦见大黑狗是怎么回事 这代表着什么呢
- 代位权的行使的限制范围是什么
- 基金经理考试条件
- 梦见道路泥泞难走怎么回事 是代表坏事要发生吗
- 吃鸡黄金岛怎么玩
- 霸王硬上弓什么意思现代翻译
- 瘟疫古代怎么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