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中管辖地有哪些相关事项
法院离婚中管辖地的相关事项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法院离婚中管辖地有哪些相关事项】(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推荐阅读
- 离婚探视孩子需征求孩子同意吗
- 离婚官司有几审怎么处理
- 离婚后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 检察院将案件移交法院后怎么处理
- 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怎么办
- 梦见夫妻离婚预示什么 梦见夫妻离婚的寓意
- 离婚调解是否可以反悔
- 协议离婚的条件要求是怎样的
- 如何正确对待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