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查封财产后怎么处理
刑事诉讼法查封财产后的处理是审判期间,权利人申请出卖被扣押、冻结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损害国家利益、被害人利益,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以及扣押、冻结的汇票、本票、支票有效期即将届满的,可以在判决、裁定生效前依法出卖,所得价款由人民法院保管,并及时告知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 。
【刑事诉讼法查封财产后怎么处理】【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
推荐阅读
- 企业财务管理机制的职能和作用
- 离婚财产没有证据的后果是什么
- 财务总监职责和作用
- 财务管家婆软件的作用
- 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认定是怎样的
- 财务总监岗位设置作用
- 大学财务管理都学什么
- 财务在公司中发挥的作用
- 梦见发财树发芽 这预兆着什么
- 银行理财到期什么时候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