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会议上被否决了怎么办

【硕士学位会议上被否决了怎么办】
硕士学位会议上被否决了,可在一个月内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书面申诉 。凡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生,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硕士学位,并提交有关申请学位的材料;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就是否同意授予硕士学位投票表决,做出是否同意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凡被作为结业处理的硕士生,再次申请学位必须在结业后的一年期限内,逾期不予受理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在第五学期末进行,原则上不得延期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毕业的硕士生,须在规定的答辩日期前半年办理延期手续 , 申请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行论文答辩者,按学籍管理规定相关条例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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