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与拘役如何数罪并罚


【管制与拘役如何数罪并罚】数罪中有判处拘役和管制的,拘役执行完毕后 , 管制仍须执行 。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 , 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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