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有效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


注意下列事项:
1、遗嘱形式要符合《继承法》的规定 。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
2、遗嘱内容要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 。
3、遗嘱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 。
4、应当在遗嘱中明确继承份额 。
5、遗嘱内容要合法 。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7条 ,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 , 签名,注明年、月、日 。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 , 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订立有效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危急情况解除后 , 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 , 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