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哪一年颁布护士条例

【我国哪一年颁布护士条例】
我国2008年颁布护士条例 。《护士条例》是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 规范护理行为 , 促进护理事业发展 , 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批准设立拟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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