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定仓储合同生效时间

【怎么确定仓储合同生效时间】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
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又称为不要物合同,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生效的合同 。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 , 或称为要物合同 。
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又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只要符合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要求,合同即告成立,而无须以交付仓储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
这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受合同约束 , 任何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
关于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除可参照合同法总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外 , 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对仓储合同特殊要求的一些条款进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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