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证人误工费由谁承担


劳动仲裁的证人误工费由败诉方承担 。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 , 应当给予补助 。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
【劳动仲裁证人误工费由谁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 。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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