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落户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天津落户办理流程为:
1、完成系统内人口数据迁移操作 。对属于当场办理的,应当场通过基层警务信息系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对需经审批办理的,应按照文件规定和系统流程,逐级审查报批后,凭户口审批卷和系统授权信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与本人或申办人核对户口项目登记内容是否正确 。对不一致的 , 应据实变更;对空项的,应立即采集补充;
3、变更户主关系 。对因办理户口迁移导致移入户户内成员之间“与户主关系”变化的 , 移入地派出所应在办理迁移后立即变更 。
4、审核签字 。完成户口迁移系统操作后 , 打印《常住人口申领二代证登记表》,并交与本人或申办人审核签字;群众确认后 , 在移入户《居民户口簿》上打印迁移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并在移出户《居民户口簿》中办理移出注销手续 。对移入户使用已加盖“空白”图章《居民户口簿》的,应重新打印《居民户口簿》 , 在剩余“常住人口登记卡”上加盖“空白”图章 , 收回原《居民户口簿》,并将新《居民户口簿》编号录入系统;
【天津落户办理流程是怎样的】5、退还申办人《居民户口簿》等手续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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