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质押财产的范围,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 。动产质押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押;可作为质押的权利有: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
【质押财产的范围是什么】【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 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 , 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
推荐阅读
- 瓜实蜗对西瓜的危害是什么
- 没头脑和不高兴的作者是谁
- 南亚寡鬃实蜎对西瓜的危害是什么
- 探索精神的格言
- 会文镇的上级县城是哪个
- 传统的产业化模式是怎样的
- 关于甜点唯美的句子
- 魏无羡的经典语录
- 改造传统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型的作用是什么
-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有比例要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