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第三人主动加入履行债务
第三人主动加入履行债务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即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债的关系 , 而第三人主动加入债的关系,并与债务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 。
目前,在理论上对第三人主动承诺履行债务的性质主要有四种观点:
一是认为第三人的行为是保证,第三人是保证人;
二是认为属于免责债务转移 , 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独立成为新的债务人;
三是认为属于并存债务加入,第三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是认为第三人的行为属独立的代位清偿行为,第三人独立承担责任 。
【法律依据】
【什么是第三人主动加入履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524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
推荐阅读
- 冰糖炖雪梨烟花吻是什么时候
- 功率调整器输入偏差修正是啥意思
- 锦衣之下怎么没更
- 编制财务报表附注的作用是什么
- 德古拉族是哪部电视剧
- 床是什么结构
- 合并财务报表的特点是什么
- 具有比较不错的竞争力是不是病句
- 合并报表的范围是什么
- 如何确认电脑是全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