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异地医保门诊直接结算政策 常州异地医保门诊直接结算政策文件


异地就医分为通过异地就医信息系统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以下简称直接结算)和参保人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再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委托机构零星报销(以下简称零星报销)两种 。
直接结算 。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直接结算 。
医保中心经办机构大厅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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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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