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居民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 山东充电桩比例

山东居民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 山东充电桩比例

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为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省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在居民家庭住宅,以及居民住宅小区、农村社区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设置的 , 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和收费到户的电动汽车充电桩 。

二、时段划分
2023年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峰谷时段由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具体详见下表 。
山东居民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 山东充电桩比例

文章插图
自2024年1月1日起,除低谷时段23:00-7:00外,授权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根据山东电网电力供需状况、系统用电负荷特性、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等因素确定其他峰谷各时段,并向社会公布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应以年度为周期提前公布未来12个月峰谷时段情况;当年内可能出现电力供需紧张、天气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时,应及时对尚未执行的峰谷时段进行调整 , 调整结果应提前1个月向社会公布 。

三、电价标准
在现行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555元 , 含税)基础上,深谷时段每千瓦时降低0.333元,低谷时段降低0.17元,高峰时段提高0.03元,尖峰时段提高0.333元 。即深谷时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222元、低谷时段为0.385元、平时段为0.555元、高峰时段为0.585元、尖峰时段为0.888元 。

四、其他事项
 ?。ㄒ唬┚用竦缍党涞缱质钡缂壅哂删用裼没ё栽秆≡?,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分时电能表,调整后的电价政策自申请次月起执行,以年度为周期,1年内不作调整 。不选择的,仍按原方式计价 。
 ?。ǘ┕蕉〉缌居υ诒就ㄖ》⒑罅礁鲈履谕瓿上喙丶屏可璞傅牡髡ぷ?,调整工作完成前相关用户分时时段、电价标准继续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158号)规定执行 。已选择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可在新分时电价政策执行前5个工作日申请恢复执行固定电价(每千瓦时0.555元),不受1年期限限制 。
 ?。ㄈ┚用褡≌∏⑴┐迳缜傻缤笠抵苯庸┑绲牡缍孕谐党洌ɑ唬┑缟枋┚ノ唬?可自愿申请分时电价政策 。具体时段、电价标准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
【山东居民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 山东充电桩比例】 ?。ㄋ模┥鲜龅缂壅咦?023年9月1日起执行 。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电价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 , 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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