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推广安排 关于做好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推广安排 关于做好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提升“互联网+交管服务”水平 , 公安部在16个城市试点基础上,决定4月25日起,在全国分两批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 。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推广安排 关于做好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第一批推广安排:4月25日起,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新疆12个省(区)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
第二批推广安排:6月20日起,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5个省(区)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 。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式样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推广安排 关于做好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文章插图
小编提醒
对话框发送【检验标志】,可获取机动车检验标志申领攻略、交管12123app申领入口、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申领入口、电子凭证样式、出示使用方法与相关问题解答等信息;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