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抚恤金标准 丹东市丧葬费抚恤金

丹东抚恤金标准 丹东市丧葬费抚恤金

丹东抚恤金标准按以下办法确定:
 ?。ㄒ唬┰谥叭嗽保ê榛罹鸵档纫愿鋈松矸莶伪H嗽保?,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确定发放月数 。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 , 发放月数为3个月;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 , 发放月数为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 , 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 。
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 , 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
 ?。ǘ┩诵萑嗽保ê酥叭嗽保?nbsp;, 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
本条所述缴费年限和领取基本养老金时间计算到月 。
【丹东抚恤金标准 丹东市丧葬费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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